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控股股东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集团")通知,东银集团于2010年6月25日将其原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重庆江北支行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700万股、原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160万股及原质押给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925.9万股解除质押责任,同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将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6,000万股质押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的登记手续,以此为东银集团控股子公司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向该公司申请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