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5月11日,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原")注册资本的议案。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增资情况概述 成都东原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100万元人民币。为加快公司成都东原房地产业务开发,本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对成都东原增资5,000万元,增资后成都东原的注册资本将增加到8,1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增资对象介绍 成都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3100万元;注册地为成都武侯区航空路6号丰德国际广场3-10-1号;法定代表人罗韶颖。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成都东原由本公司全资成立,属法人独资有限公司。 成都东原核心资产为持有成都东原海纳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原海纳")50%的股份。东原海纳是一家集房产开发、销售和物业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已取得四川省建设厅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三级资质),可在四川省范围承担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目前东原海纳的主要资产为温江金马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温江金马项目地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金马镇金泉社区,由三个地块组成,共计554.94亩。 三、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成都东原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推动成都东原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长远规划。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