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3月18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权数303908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1、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该议案的股数30390893股,占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该议案的股数30390893股,占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该议案的股数30390893股,占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该议案的股数30390893股,占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审计公司2009年度净利润为-39,500,820.1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14,510,767.24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990,052.90元。由于公司2009年度经营亏损,2009年公司利润分配的方案为:不分配。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该议案的股数30390893股,占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授权董事会确定相关费用。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该议案的股数30390893股,占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7、关于同意郑东先生辞去董事职务的议案。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该议案的股数30390893股,占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8、关于同意周玉明先生辞去董事职务的议案。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该议案的股数30390893股,占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9、关于选举郁蔚铭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该议案的股数30390893股,占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0、关于选举朱炳元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该议案的股数30390893股,占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