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28日以专人送达与邮件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传真)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与表决的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三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拥有的位于洪都南大道313号、京山北路32号和沿江南路25号的三宗土地使用权,以及上述三宗土地使用权上的房屋建筑物转让给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按照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部分资产的评估价值确定,共计63,094,126.71元。 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葛黎明先生、谢卫先生、朱卫武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10 月18日上午9:00时整,会期预计半天 (二)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 审议《关于转让三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议案》 2. 审议《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 审议《关于选举梁广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 审议《关于选举郭玉瑞先生、徐志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以上第2项和第3、第4项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0年7月24日与2010年8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截止2010年10月11日下午收市后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可于2010年10月14日至10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者,登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传真或信函为准。 (2)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需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2)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759号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30029 联系人:黄笑、王玉惠、孙金光 联系电话:0791-6298107 传真:0791-6217722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议案内容 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转让三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议案》 《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 候选人姓名 投票数(票) 委托人投票总数 《关于选举梁广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梁广鸿 议案 候选人姓名 投票数(票) 委托人投票总数 《关于选举郭玉瑞先生、徐志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郭玉瑞 徐志芳 注:、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有权(无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单位盖章) 被委托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