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0 年8月30日,本公司收到公司股东衡水京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京安集团")《关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截止2010年8月 30日下午 15:00 收盘,京安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平均出售价格为29.57元。 上述大宗交易前,京安集团持有老白干酒股份为12,536,208股,占老白干酒总股本的8.95%;上述大宗交易后,京安集团仍持有本公司9,536,20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81%,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特此公告。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