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9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10年11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江希明先生主持,一致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激励计划》确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