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34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0年11月25日以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34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11月30日在公司本部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申请撤回《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报资料 公司于2009年11月4日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了《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2009]22号),并于2009年11月6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091744号《受理通知书》。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反馈意见。 由于受到国家对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政策性因素的影响,公司再融资进程缓慢且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现决定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材料。并在适当的时候,再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