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2010年11月23日,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在浙江省平湖市乍浦镇九龙山度假区游艇会所2楼会议厅举行。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79人,代表股份679,115,096(六亿七千九百一十一万五千零九十六)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994%;其中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1人,代表股数641,441,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209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48人,代表股份37,673,536(三千七百六十七万三千五百三十六)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02%。 其中: 股股份数为:474,150,986(四亿七千四百一十五万零九百八十六)股,占A股股份总数的48.705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3752%。 B股股份数为:204,964,110(二亿零四百九十六万四千一百一十)股,占B股股份总数的62.110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7241%。 本次会议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律师列席了会议。经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五组土地出让给合作伙伴的事宜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679,115,096 676,377,030 1,839,841 898,225 99.5968% A股股东 474,150,986 472,064,920 1,196,941 889,125 99.5600% B股股东 204,964,110 204,312,110 642,900 9,100 99.6819% 律师见证意见: 经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仝宁律师见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