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浙江茉织华印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茉织华印刷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人民币10800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万元,对参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8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10年10月28日与招商银行嘉兴南湖支行签署担保协议,为本公司参股子公司浙江茉织华印刷有限公司(简称"茉织华印刷")于 2010年10月28日至2011年10月27日在招商银行嘉兴南湖支行的信贷融资业务提供人民币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800万元。 本次担保金额在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茉织华印刷有限公司 住所:平湖市新仓镇 法定代表人:潘中华 注册资本:920万美元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 成立日期:1992年9月22日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通过参股子公司浙江茉织华印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茉织华印刷公司的股权。 截止2010年9月30日茉织华印刷公司资产总额24612万元、负债总额13579万元(其中贷款总额11600万元)、净资产11033万元。2010年1-9月茉织华印刷公司净利润为81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茉织华印刷借款期限,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主要是由于茉织华印刷公司正常业务需要向银行申请信贷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认为,茉织华印刷公司经营业务稳定,偿还债务能力强,贷款逾期可能性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累计情况如下: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币种 授信额度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茉织华印务有限公司 人民币 33,000,000.00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茉织华印务有限公司 人民币 35,000,000.00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茉织华印刷有限公司 人民币 20,000,000.00 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 浙江成城建设有限公司 人民币 20,000,000.00 合计 108,000,000.00 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0800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金额为0万元,对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0800万元。上述担保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62%、0%、5.6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