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0年9月10日以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9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平湖九龙山港龙置业有限公司8%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平湖九龙山港龙置业有限公司8%股权转让给浙江海润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00万元。同时,由浙江海润投资有限公司向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另行支付该部分股权对应的基础设施配套费计人民币3200万元。 同意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与浙江海润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平湖九龙山港龙置业有限公司8%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同意自浙江海润投资有限公司付清上述款项后,即开始办理相关股权变更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