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5月27日,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到股东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山国旅”)通知,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向九龙山国旅、RESORTPROPERTYINTERNATIONALLTD、OCEANGARDENHOLDINGSLTD送达了《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调查通字1001号),将对上述三家公司减持“九龙山”股票情况予以调查。 2009年3月2日起至2009年10月21日,上述三家股东公司共计减持“九龙山”股票122,739,367股,占公司总股本14.12%,在此期间,本公司对上述三家股东公司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做了详尽的信息披露,本公司不涉及此次调查范围。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