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九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3月18日上午9点在股份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422.45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关长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曲新、杨雨民因公事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与会人员认真听取和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所有议案,经全体股东代表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422.45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422.45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公司2009年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结果:赞成票4422.45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422.45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4422.45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422.45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表决结果:赞成票14.82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委派汪大联、孙斌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本次会议的议案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