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出版”)管理层编制的《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时代出版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时代出版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编制《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时代出版管理层编制的《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时代出版管理层编制的《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朱宗瑞 (北京)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黄亚琼 二○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