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10 年4月28 日(星期三)9:30; 2.会议地点:合肥市蜀山区翡翠路1118号公司一楼第二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召开的方式; 5.主持人:王亚非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人,代表股份287,464,3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59%。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287,464,382股表决权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表决通过该议案。 2.通过《关于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287,464,382股表决权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表决通过该议案。 3.通过《关于〈2009 年度报告〉及〈2009 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287,464,382股表决权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表决通过该议案。 4.通过《关于200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会议以287,464,382股表决权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表决通过该议案。 5.通过《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审计,公司 200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25,189,856.6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4,333,785.21元,扣除已分配08年股利,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347,337.32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27,646,000.51元。拟以本公司2009年末总股本390,606,0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39,060,608元(含税)。 会议以287,464,382股表决权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表决通过该议案。 6.通过《关于独立董事 2009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287,464,382股表决权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表决通过该议案。 7.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为2010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为本公司进行有关财务审计、专业咨询及出具其他法定文件。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华普天健在2009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公司的审计任务,同意公司续聘华普天健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 会议以287,464,382股表决权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表决通过该议案。 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0年4月21日《时代出版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的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议的全过程由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鲍金桥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 时代出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