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金融机构:中国工商银行保定分行 ● 贷款方:保定天威薄膜光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威薄膜") ● 委托贷款金额:向天威薄膜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壹亿元整 ● 委托贷款期限:向天威薄膜提供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 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执行 一、 委托贷款概述 2010年8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保定天威薄膜光伏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天威薄膜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壹亿元整。 二、 贷款方天威薄膜的基本情况 天威薄膜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3.6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持有其97.22%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薄膜太阳能电池及配套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安装与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械生产线、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的销售(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后方可经营)。 截至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该公司总资产为122,976.53万元,负债总额为87,133.16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35,843.37万元,净利润为96.39万元。 三、 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向天威薄膜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壹亿元整,期限壹年,年利率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执行。 (具体委托贷款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本次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 本次向天威薄膜提供的委托贷款从本单位自有资金中支付;天威薄膜向本公司还款的方式:按季结息,到期还款。 五、本次委托贷款的目的 向天威薄膜提供委托贷款,用于天威薄膜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 天威薄膜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能够保证按期偿还。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