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8月11日在厦门市湖滨南路619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于2010年7月3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刘同高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0年半年度总裁班子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告:临-2010-24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需要分期分批陆续投资,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3,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从2010年8月11日至2011年2月10日。当募集资金项目需要时,公司将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通过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此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10%,因此不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具体安排,公司将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银行借款,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因此,我们认为该议案是可行的,并对此表示同意。 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银行借款,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当募集资金项目需要时,将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我们认为该议案是可行的。 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调整组织架构与总部定岗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对组织管理架构进行调整、优化。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