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2010年2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不超过55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从2010年2月12日至2010年8月11日。 2010年8月11日,公司已按要求将上述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