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0年8月6日发出的会议通知,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8月20日(星期五)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裙楼本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12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海主持,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有关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各项议案: 1、关于集团两笔外币贷款及其掉期交易采用套期会计政策的议案:本公司已于2010年上半年对两笔总额为港币6.47亿元的中长期贷款分别安排了汇率锁定以及利率和汇率锁定的掉期交易,以防范上述中长期贷款的利率和汇率波动风险。该等贷款及其掉期交易业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关于采用套期会计的相关要求。为真实、可靠地反映该等业务的实质,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对上述两笔贷款及其掉期交易业务采用套期会计政策。 2、2010年半年度报告(含财务报告)及摘要。 上述决议均为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