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年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无补充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根据2010年3月25日发出的会议通知,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0年5月14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裙楼2-4层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2009年度股东年会。 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180,770,326股,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为2,180,770,326股。出席及委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登记表决的股东共4名,代表股份总数1,350,018,557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1%,详情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4名 其中:内资股股东3名 外资股股东1名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350,018,557股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1,153,451,210股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196,567,34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1.91%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52.89%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9.02%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杨海主持。所有议案均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公司在任董事12人,其中,董事杨海、李景奇、谢日康、林向科、张杨、林怀汉、丁福祥、王海涛、张立民共9人出席了会议,董事吴亚德、赵俊荣、赵志锠因公务未能出席;公司在任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廖湘文、吴羡列席了本次会议。另外,公司审计师、公司律师及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09年度董事会报告。 2、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 3、2009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4、2009年利润分配方案(包括宣派末期股息):2009年度,本公司根据中国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50,952,728.31元。股东大会批准以2009年底总股本2,180,770,326股为基数,派发2009年度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12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61,692,439.12元,分配后余额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载有内资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发放日、实施办法等资料的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将于近期发布,请投资者留意。 5、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香港执业会计师)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为本公司2010年度国际审计师和法定审计师,年度审计费用合共人民币340万元。 7、自本决议作出之日起至2010年度股东年会召开日止期间,授权董事会在人民币5亿元的总额度范围内,以信用担保或资产抵押/质押的方式,向为本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国内商业银行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范围为担保银行因其履行担保责任而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或其正式授权的任何两名董事办理与反担保相关的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具体条款、签署反担保协议等。 会议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8、关于向本公司董事会授予发行人民币债券类融资工具的一般授权的议案: (1)向本公司董事会授予一般授权(“一般授权”),自本决议作出之日起至2010年度股东年会召开日止期间,以一批或分批形式在中国境内发行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票据、公司债券等在内的人民币债券类融资工具(“债券”),根据本次一般授权所发行债券的待偿还余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且每种债券品种的发行规模不超过本公司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可发行的该类债券的限额; (2)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本公司董事会或其正式授权的任何两名董事根据本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和批准根据一般授权发行债券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制作和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以及作出所有必要的安排以落实有关债券的发行和上市(如有)。 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序号 赞成 票数 赞成 比例 反对 票数 反对 比例 弃权 票数 弃权 比例 投票 总数 1,330,544,55700 内资股:1,153,451,210内资股:0内资股:0 1. 外资股:177,093,347 100% 外资股:0 0% 外资股:0 0%1,330,544,557 1,350,018,55700 内资股:1,153,451,210内资股:0内资股:0 2. 外资股:196,567,347 100% 外资股:0 0% 外资股:0 0%1,350,018,557 1,336,361,45700 内资股:1,153,451,210内资股:0内资股:0 3. 外资股:182,910,247 100% 外资股:0 0% 外资股:0 0%1,336,361,457 1,350,018,55700 内资股:1,153,451,210内资股:0内资股:0 4. 外资股:196,567,347 100% 外资股:0 0% 外资股:0 0%1,350,018,557 1,350,018,55700 内资股:1,153,451,210内资股:0内资股:0 5. 外资股:196,567,347 100% 外资股:0 0% 外资股:0 0%1,350,018,557 1,350,018,55700 内资股:1,153,451,210内资股:0内资股:0 6. 外资股:196,567,347 100% 外资股:0 0% 外资股:0 0%1,350,018,557 议案 序号 赞成 票数 赞成 比例 反对 票数 反对 比例 弃权 票数 弃权 比例 投票 总数 1,347,420,55700 内资股:1,153,451,210内资股:0内资股:0 7. 外资股:193,969,347 100% 外资股:0 0% 外资股:0 0%1,347,420,557 1,350,018,55700 内资股:1,153,451,210内资股:0内资股:0 8. 外资股:196,567,347 100% 外资股:0 0% 外资股:0 0%1,350,018,557 议案一至议案七已获超过一半票数赞成,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议案八已获超过三分之二票数赞成,获正式通过为特别决议案。 会议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之情况。 上述议案详情可参阅本公司于2010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和本公司分别于2010年3月25日和2010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郑季雨律师出席会议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的意见为:公司2009年度股东年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年会决议; 2、关于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年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