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0年4月21日发出的会议通知,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4月28日(星期三)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裙楼本公司会议室举行。监事会主席钟珊群召集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珊群主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通知中所列的《关于审查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对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查意见:本公司关于机荷西段、盐排高速、梅观高速和清连二级路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的相关会计估计变更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未发现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程序存在违反相关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 2、对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季报")的审查意见:经审查,监事会未发现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公司章程》或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的情形;未发现季报的内容和格式存在不符合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的情形,其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本公司报告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未发现季报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