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1月5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于11月23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玉民先生主持。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7355127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6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要求,北京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崔丽女士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以普通决议的方式通过了《山东金石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表决结果:同意7355127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以特别决议的方式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55127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崔丽现场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