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3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10年3月16日上午在济南市解放路16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崔仑因公出国,委托董事孙秀恩就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行使同意的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玉民主持。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充分讨论,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全票审议通过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全票审议通过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全票审议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全票审议通过2010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5、全票审议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本公司2009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195,855,662.85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9,585,566.2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98,639,028.55元,扣除本年度支付2008年现金股利106,730,430.60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68,178,694.51元。 拟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711,536,2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71,153,6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6、关于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派红股的预案; 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本公司2009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195,855,662.85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9,585,566.2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98,639,028.55元,扣除本年度支付2008年现金股利106,730,430.60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68,178,694.51元。本公司2009年度的公积金为463,752,020.71元。 公司拟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711,536,20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实施10股转增5股,同时以未分配利润送派红股,向全体股东实施10股送5股的分配预案。 7、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部分固定资产不能满足生产工艺的需求,为了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全面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组织所属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已到服务年限或由于工艺改变、技术更新等原因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提请报废。拟报废的固定资产原值109,116,469.20元,累计折旧83,847,890.31元,净值25,268,578.89元,预计残值1,195,424.63元,净损失24,073,154.26元。 8、全票审议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9、全票审议通过2010年投资计划: 为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2010年公司计划投资总额为142488万元,其中: 1)建设项目投资64357万元,建设项目包括:三山岛金矿8000吨/日采选能力工程、焦家金矿6000吨/日采选能力工程、精炼厂1200t/d金精矿综合回收利用工程(氰化部分)、鑫莱公司500t/d采选技改工程; 2)固定资产投资67377万元,主要项目包括:重点工程、生产技措工程、节能减排、科技项目、设备购置、矿山环境改造及地表零星工程等。 3)地质探矿投资10754万元,主要是用于探矿增储。 公司投资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包括计提的折旧、维简费和留存收益,不足部分由公司统一对外融资。 10、全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公司拟继续聘用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0年度会计审计机构,从事会计报表审计、咨询以及其他与公司投、融资有关的业务,聘期一年。年度内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为人民币90万元,公司不承担该会计师事务所派员到公司审计而发生的差旅费。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该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得到了公司的认可,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10年审计机构。 11、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及《〈采购、销售和服务框架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崔仑、陈玉民回避表决,其他7名董事全部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披露公告》; 独立董事认为本项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协议内容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12、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0年4月7日上午9 时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16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派红股的预案; 6、审议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2010年投资计划;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及《〈采购、销售和服务框架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人员: 1、凡于2010年3月31日下午3:00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参加;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公司全体股东(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报名登记办法、时间、地点: 1、登记手续: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可为复印件);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按上述要求用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烦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2、登记时间:2009年4月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16 号黄金大厦8 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531)88561832 传真:(0531)88561832 联系人:李清华 张如英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表决指示: 议案一: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二: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三: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四: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五: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六: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七: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八: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九: 赞成 反对 弃权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 是 否 如有,应行使表决权: 赞成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委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0 年 月 日 注:本表可自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