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6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0年7月16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收购新疆宝深管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控股该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为促进公司新型材料业务发展,公司收购新疆宝深管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控股该公司。根据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五洲松德审字【2010】2-0493号《审计报告》及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华夏金信评报字【2010】131号《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新疆宝深管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公司本次控股新疆宝深管业有限公司交易款为4450万元,其中1100万元用于收购新疆宝深管业有限公司100%股权(1100万股);剩余3350万元用于支付该公司原股东及关联方应付款及其他款项。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为乌鲁木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乌鲁木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互保合作关系,公司为乌鲁木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的2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二年。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