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议通知于 2010年 3 月 23 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 2010 年 3 月 30 日上午 10:3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7 人,周怡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李志君董事因出差委托李建中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5000 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南路支行的5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三年。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城建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城建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在交通银行新疆区分行的2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一年。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