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8月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邓守信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下述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 全体董事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将公司企峰分公司整体出售的议案》。 根据太原市政府西山生态建设规划,对西山地区化工、建材等类型的企业实施搬迁的方案,公司拟将公司企峰分公司整体出售。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企峰分公司概况: 住 所:太原市尖草坪区三给路7号 负责人:毕俊安 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生产。 截止2009年12月31日,企峰分公司总资产89,045,210.50元;净资产:49,730,936.72 元;负债:39,314,273.78 元;2009 年度实现净利润: -10,235,968.24元。 全体董事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决议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