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4月18日本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下述报告和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须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09年年报摘要》;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体监事认真审核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特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9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