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陈龙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吴立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朱敏华 公司负责人陈龙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立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敏华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865,448,437.96 880,351,366.93 -1.6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473,712,928.64 491,339,714.31 -3.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06 2.14 -3.74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455,789.28 -42.7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5 -42.70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38,832.35 -17,626,785.67 -93.4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2 -0.077 -93.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1 -0.114 77.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2 -0.077 -93.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1 -3.65 减少1.5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4 -5.49 增加1.8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52,726.9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076,697.56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3,465,816.7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8,163.7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88,967.39 所得税影响额 -112,721.8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0,649.90 合计 8,622,365.75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4,09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陈龙海 52,089,086 人民币普通股 周乐群 14,784,881 人民币普通股 毛培成 12,017,239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156,602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6,432,213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015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 3,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3,338,463 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3,227,131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903,254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减额 增减% 应收账款 39,661,906.21 29,217,645.68 10,444,260.53 35.75% 预付款项 11,980,680.37 6,395,247.81 5,585,432.56 87.34% 其他应收款 11,003,176.58 7,296,366.90 3,706,809.68 50.8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72,707,536.04 -72,707,536.04 -100.00% 在建工程 16,551,546.52 5,213,696.50 11,337,850.02 217.46% 应付账款 20,932,079.74 32,740,013.60 -11,807,933.86 -36.07% 预收款项 6,430,388.19 3,719,355.84 2,711,032.35 72.89% 应付职工薪酬 3,541,904.86 13,761,080.57 -10,219,175.71 -74.26% 应付股利 - 3,215,747.69 -3,215,747.69 -1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11,920,016.64 1,920,000.00 10,000,016.64 520.83% 未分配利润 24,597,762.84 42,224,548.51 -17,626,785.67 -41.75% 少数股东权益 34,216,972.28 25,672,423.16 8,544,549.12 33.28% 1、应收账款增加, 主要是销售上升后应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增加, 主要是预付原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是代垫往来款增加所致。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少,主要是部分收回,部分转入了长期应收款所致。 5、在建工程增加,主要是新成立的宜昌海通公司基建投入所致。 6、应付账款减少,主要是应付的原材料款已支付所致。 7、预收款项增加,主要是进出口公司向客户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减少,主要是09年末提取的年终奖发放所致。 9、应付股利减少,主要是子公司全必客已支付应付股利所致。 10、其他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是技改项目补贴收入作递延收益所致。 11、未分配利润减少,主要是本报告期亏损所致。 12、少数股东权益增加,主要是全必客公司纳入合并所致。 项 目 2010年1-9月 2009年1-9月 增减额 增减% 销售费用 39,053,203.82 26,275,613.10 12,777,590.72 48.63% 资产减值损失 1,580,317.23 615,153.58 965,163.65 156.9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187,556.55 1,717,657.87 -11,905,214.42 -693.11% 营业外收入 5,528,872.18 9,081,136.94 -3,552,264.76 -39.12% 所得税费用 3,278,483.69 1,439,893.42 1,838,590.27 127.69% 1、销售费用增加,主要是环宇公司在国内销售市场促销费增加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主要是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减少,主要是上年有处置子公司产生收益所致。 4、营业外收入减少,主要是补贴收入减少所致。 5、所得税费用增加,主要是全必客公司的所得税纳入合并所致。 项 目 2010年1-9月 2009年1-9月 增减额 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55,789.28 19,992,522.40 -8,536,733.12 -42.7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388,462.82 -3,365,315.96 -28,023,146.86 -832.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83,339.93 27,872,016.17 -35,355,356.10 -126.85%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投资现金流入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借款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重要事项说明如下: 本公司以拥有的除民生村镇银行600万股股份外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亿晶光电股东持有的亿晶光电100%股权(作为置入资产)中相应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以2009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置出资产评估价值为69,780.52万元,置入资产评估价值为282,381.32万元。就置入资产评估价值超过置出资产评估价值的212,600.80万元,本公司将以8.31元/股的价格向亿晶光电股东非公开发行255,837,301股股份作为受让该部分资产的对价。 亿晶光电股东同意海通集团将置出资产直接交付给陈龙海及其一致行动人新设的接收实体,并再向陈龙海及其一致行动人支付3,000万元现金。作为换回置出资产及取得3,000万元现金的对价,陈龙海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向亿晶光电股东转让其持有的1,700万股海通集团股份(作为交割股份),且其中800万股股份应转让给建银光电持有,以满足商务部对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境内上市公司的相关审批要求,剩余900万股股份由荀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按各自在亿晶光电中持股的相对比例分别持有;此外,陈龙海及其一致行动人还应将其持有的3,300万股海通集团股份(作为处置股份)所对应的处置所得收益(包括处置前取得的分红)支付给除建银光电之外的亿晶光电股东(若交割时前述之3,300万股处置股份已符合法律法规所允许的可转让条件,陈龙海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不必支付处置股份所对应的处置所得收益,而应直接将该部分处置股份转让给除建银光电之外的亿晶光电股东持有)。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主营业务将从果蔬加工转为单晶硅棒、硅片切割、太阳能电池片、电池组件的生产和销售。 本次交易的总体方案已经本公司于2009年12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0年8月9日取得商务部对建银光电参与本次交易的批准。2010 年9 月15 日,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100067】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目前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批准和对荀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的核准。因此,本次方案能否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协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现金分红政策。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龙海 201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