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批准,公司于2009年12月7日将南京B5地块投资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南京上城风景二期投资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3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2010年6月2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