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年8月9日以E-mail、传真件的形式发出通知,2010年8月16日上午9∶00在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以现场、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举行。会议由董事长舒英钢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成员、经营班子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货运业务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详见同步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0-011。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