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4月12日以E-mail、传真件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4月23日在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大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认为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预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浙江菲达脱硫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浙江菲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此次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认为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上述预案(除第三、八项外)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