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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药业(600521)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3-23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10年3月22日上午9点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国际大酒店二楼议政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保华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于2010年3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10年3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2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4,025,62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50%;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 15 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20,321,7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21 %。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共57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3,713,8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29 %。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进行,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
    1.1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来源和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183,839,6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 %;反对126,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69,9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
    1.2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183,839,6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 %;反对126,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69,9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
    1.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自被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83,839,6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 %;反对126,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69,9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
    1.4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标的股票禁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183,839,6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 %;反对126,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69,9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
    1.5股票期权的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183,839,6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 %;反对127,4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68,54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1.6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表决结果:同意183,839,6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 %;反对127,4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68,54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1.7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183,839,6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 %;反对126,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69,9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1.8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及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83,839,6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 %;反对126,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69,9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包括首次授予的股票
    期权和预留的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同意183,838,6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反对126,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70,9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2.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行权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183,838,6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反对126,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70,9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2.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83,838,6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反对126,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70,9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2.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183,838,6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反对126,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70,9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2.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表决结果:同意183,838,6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反对126,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70,9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2.6授权董事会与激励对象签订相关《授予股票期权协议书》
    表决结果:同意183,838,6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反对126,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70,9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2.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表决结果:同意183,838,6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反对126,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70,9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2.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未行权标的股票的锁定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83,838,6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反对126,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70,9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2.9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在行权期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83,838,6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反对126,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70,9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2.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183,838,6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反对126,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70,9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2.11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183,838,6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反对126,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70,9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刘斌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法律意见书;
    4、 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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