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6月30日上午9:30在黄山市太平湖丁香花园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言勇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会议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所持股份41,124,0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11304万股的36.38%。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该议案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所做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三佳科技全资子公司安徽中智光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LED项目事宜的议案》; 同意:41,124,033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鲍金桥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签字确认的三佳科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4、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