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十二五"发展战略以及对消费市场的调查预测,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投资实施"十二五"万吨茅台酒工程第一期(2011年)新增2600吨茅台酒技术改造项目,以新增2,600吨茅台酒生产能力。该项目投资总额约为68,69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约为59,28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约为9,409万元,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项目已经由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贵州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黔经信技改备案[2010]76号)。 二、投资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公司生产区内,建筑面积共计约51,15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年产200吨制酒生产房13栋、制酒车间食堂办公用房2栋、谷壳库1栋、维修房2栋,配套建设厂区道路、供配电、供热、给排水、支挡工程及环境绿化等辅助设施。项目建设期限为2010年至2011年。 三、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地点地理、气候条件均符合茅台酒生产要求,有利于形成相对集中的制酒、配套设施、辅助设施片区,便于生产经营的集中管理。 该项目完工交付投产后,根据茅台酒生产成本、销售等现行价格因素预测,2600吨茅台酒正常生产,每年销售收入可达186,794.8万元,税金72,670.8万元,利润总额86,669.2万元(含税),投资利税率达到105.06%,投资利润率为56%(包括已建成的配套辅助设施投资),静态投资回收年限7.13年(包括建设贮存期5年)。 总体而言,该项目的实施对于充分利用茅台独特生态自然环境等资源,依托公司在资金、工艺及技术等方面的优势,稳步扩大茅台酒生产能力,进一步发挥茅台酒的品牌优势,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和意义。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