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全额认购配股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9月2日收到控股股东普宁市康美实业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其承诺,若公司2010年配股申请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其将按照公司配股方案全额认购本次配股中应认配的股份。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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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09-03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全额认购配股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9月2日收到控股股东普宁市康美实业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其承诺,若公司2010年配股申请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其将按照公司配股方案全额认购本次配股中应认配的股份。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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