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中国普宁中药材专业市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顺应我国医药流通改革发展的需要,突破普宁中药材市场发展的"瓶颈",发挥产业聚集优势,2010年8月18日,公司与普宁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关于收购普宁中药材专业市场的框架协议》,就公司收购中国普宁中药材专业市场(下称"普宁中药材市场")相关原则问题达成一致。 根据协议约定,公司计划在取得普宁中药材市场经营所需资质、许可以及相关资产后,按照近期及远期发展规划对普宁中药材市场进行企业化改造,用半年至一年的时间,完成普宁中药材市场的企业化改造,逐步推行统一仓储、统一包装、统一结算、统一票据、统一质检的"五统一"管理模式。在完成普宁中药材市场企业化改造的基础上,公司计划分期在普宁药品城的规划区域建设一个占地总面积650亩,投资不少于10亿元的新中药材专业市场。 上述收购事项的具体事宜尚待进一步商谈,并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国有资产转让的有关审批手续以及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收购及投资项目建设尚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