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4月23日上午10:30在虹桥路2239号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置信电气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本审核意见出具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