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本次会议所审议公司设立方大科技产业园事项正在与政府洽谈之中,正式协议尚未签订,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协议签订后,在办理征地、项目建设、资金筹集、环境保护、产品市场开发等具体事项中,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搬迁事项正在与政府洽谈之中,正式协议尚未签订,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11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通讯表决票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通讯表决票9票。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设立方大科技产业园并授权公司高管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拟与成都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投资建设协议书,在成都·资阳工业发展区设立方大科技产业园,该园区占地1200亩,总投资金额约为21.2亿元,总投资额中包含三个公司拟建项目:在该园区内建立特种石墨生产基地项目,子公司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在该园区建立新型炭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该园区由公司统一规划筹建,资金来源以公司自有资金为主。 上述投资项目,具体方案和投资金额尚在与政府洽谈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待协议正式签订后,公司将开始可研报告的编制工作。 为使上述事项积极有效开展,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高管与成都市政府相关部门洽谈设立方大科技产业园相关事宜,待协商一致后,协议事项的签署报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后具体实施。项目启动筹建时间,待协议正式签订后,方能确定,目前,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建立特种石墨生产基地的议案。 本议案公司拟在方大科技产业园内建立特种石墨生产基地,在子公司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原产能不变的情况下,拟新增特种石墨生产能力,项目占地750亩,投资金额约为14.6亿元,待协议正式签订后,公司将开始可研报告的编制工作。项目启动筹建时间,待协议正式签订后,方能确定,目前,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项目存在最终未和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投资建设协议书,需重新选择其他工业园区的风险。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子公司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搬迁的议案。 本议案公司拟在方大科技产业园内建立子公司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项目占地250亩,投资金额约为4.6亿元,待协议正式签订后,公司将开始可研报告的编制工作。项目启动筹建时间,待协议正式签订后,方能确定,目前,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项目存在最终未和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投资建设协议书,需重新选择其他工业园区的风险。 另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外工业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10〕16号)精神,公司子公司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正在与成都市政府相关部门协商《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土地收储及补偿协议》,正式补偿协议尚未签订,待协议签订后,将整体搬迁至公司拟设立的方大科技产业园内,在整体搬迁过程中将会对蓉光炭素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目前,两个协议都正在与政府洽谈之中,正式协议尚未签订,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在方大科技产业园建立新型炭材料研发中心的议案。 本议案公司拟在方大科技产业园内建立新型炭材料研发中心,占地200亩,投资金额约为2亿元,待协议正式签订后,公司将开始可研报告的编制工作。项目启动筹建时间,待协议正式签订后,方能确定,目前,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项目存在最终未和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投资建设协议书,需重新选择其他工业园区的风险。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