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参与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公司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已作出了同意李富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职务,补选宋慧莉女士为公司董事的决议。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本次董事会选举,一致推选宋慧莉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9月28日 附:宋慧莉女士简历: 宋慧莉,女,汉族,1959年11月出生,辽宁省抚顺市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国贸公司经理;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