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和本公司经营层了解,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0年8月31日、9月1日和9月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股票价格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2、经向本公司经营层了解,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截止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公司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