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股网.中国 chaguwang.cn
·您所在的位置: 查股网首页 > 公司公告 > *ST筑信(600515)

*ST筑信(600515)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2-30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介绍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召开时间: 2010年12月29日9:30
    2、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四路9 号海南迎宾馆。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9,873,94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3.64%
    (三)会议表决方式、主持情况等
    1、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
    2、会议召集人: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爱国先生。
    4、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反 对 反 对 弃    弃 权 是 
                                                       赞成 
                                         赞成股数             股数   比 例 权   比 例 否 
                  议   案                              比例 
                                         (万股)                    (%) 股   (%) 通 
                                                      (%) 
                                                                           数         过 
    《关于审议对海南民生百货商场有限公                                                通 
                                         6987.3946     100     0      0     0    0 
    司所属民生百货大楼进行装修的议案》                                                过 
    《关于审议拆除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                                                通 
                                         6987.3946     100     0      0     0    0 
    限公司所属望海酒店大楼的议案》                                                    过 
    《关于审议投资建设海南第一物流中心                                                通 
                                         6987.3946     100     0      0     0    0 
    项目生活服务区的议案》                                                            过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0年12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临2010-043号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一宏、徐如玉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30日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