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的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 2010年7月4日(星期日)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大道东一号鑫都国际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叶洋友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21人,代表股212,293,374股,占公司总股本28.81%。董事长叶洋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经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于2010年6月10日实施完成,公司的总股本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368,470,328股变成了736,940,656股。另外,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需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如下: 一、原章程第一章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8,470,328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36,940,656元。 二、原章程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368,470,328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68,470,328股,全部由内资股股东持有,无其他种类股份。 现修改为:公司的股份总数为736,940,656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736,940,656股,全部由内资股股东持有,无其他种类股份。 三、原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咨询和管理。 修改为: 第二章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四、原章程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百第九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司200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现修改为:本章程自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表决结果为:212,293,37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吕崇华律师见证并出具《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TCYJS2010H190号)。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签字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