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董事九名,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参加了会议,并将会议审议议案提交了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由于工作变动原因,孙向晖同志和李军同志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