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与上海君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苏州市独墅湖东地块合作开发协议》,双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合作开发苏州市独墅湖东地块(宗地编号57499),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占项目公司70%股权,上海君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占项目公司30%股权。 是否为关联交易:本次合作开发未构成关联交易。 一、情况概述 2010年12月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置业")与上海君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地投资")签署了《苏州市独墅湖东地块合作开发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共同出资设立苏州丹华君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华君都")作为项目公司负责承担苏州市独墅湖东地块(宗地编号57499)的房地产开发,黑牡丹置业占项目公司70%股权,君地投资占项目公司30%股权。 本次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总裁办公会和董事长的审批权限,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作开发项目及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作开发的项目情况 本次合作开发的苏州独墅湖东地块属黑牡丹置业所有(黑牡丹置业拍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0年11月18日的公告2010-034),该地块坐落于月亮湾影剧院西、独墅湖东,项目用地面积33878.71平方米,具体以土地证和规划部门划定范围为准,土地用途为商服、酒店式公寓(城镇住宅),容积率:约1.8~2.2,具体以规划部门批准的容积率为准。 2、对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上海君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北京东路666号B区四层43269室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姚旭升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会展服务。 君地投资目前设立有8家子公司及关联公司,拥有优秀的管理和运营团队,积累了丰富的房地产开发经验。目前,在苏州已开发和正在开发及运作的项目包括苏州君地风华项目、苏州君地上郡项目、苏州君地新大陆商业综合体项目、苏州君地汾湖项目等房地产项目,在苏州市场积累了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产品美誉度。 三、协议主要条款 1、双方同意由丹华君都作为项目公司负责、承担独墅湖东地块(宗地编号57449)的房地产开发。丹华君都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其中黑牡丹置业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君之地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 2、黑牡丹置业支付独墅湖东地块全部土地出让金人民币5.48亿元后,以其作为黑牡丹置业借给丹华君都的借款,借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七计,利息按实际占用时间计算。 丹华君都成立后,丹华君都应在独墅湖东地块符合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条件下立即通过抵押贷款等方式进行融资,该抵押贷款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优先用于归还黑牡丹置业借款。 协议签署后一年内,君地投资根据项目开发进度负责筹集项目后续建设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借给丹华君都,借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七计,利息按实际占用时间计算。 项目开发建设资金除黑牡丹置业先行支付的土地款、君地投资借给丹华君都的资金,以及双方投入的注册资本外,项目建设的后续资金由君地投资负责筹集。君地投资筹集后续资金和费用的投入,不改变其在丹华君都中的股权比例。 3、项目公司经营利润分配根据双方股权比例执行。 四、本次合作开发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苏州独墅湖东地块项目开发,对公司本年度的业绩不会产生影响,该项目是公司走出去战略迈出的稳健一步,对公司整体战略实施、扩大公司影响力以及经济效益提升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五、备查文件目录 《苏州市独墅湖东地块合作开发协议》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