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8月13日上午9: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劳动中路8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5、主持人:董事长 胥大有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56,824,7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9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通过增补任起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56,824,709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王元先生、方兴顺先生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