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大会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1月12日上午在上海市仁德路79号虹杨宾馆2楼会议厅举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8,438,5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4326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义宝厚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逐名表决选举高建军先生、许之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高建军先生、许之前先生简历,详见2010年10月27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确定高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458,438,580股,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 %。 (2)选举确定许之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458,438,580股,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0股,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大会以投票表决方式选举李占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李占福先生简历,详见2010年10月27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数458,438,580股,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现有8名监事,暂空缺1名。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曹志龙、徐隽文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