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4日至2010年10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1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5人,分别是:何永祥、古强、胡志忠、安旭源、邱永志、杨博、陈华明、吕必会、杨承斌、赵庆复、刘枞、杜德兵、林大热、袁孝康、李云龙。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授权处理解债工作后续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违规担保已基本解除,解债工作进入收尾阶段。公司的发展问题已成为现阶段工作的重点,为集中优势资源做好电源点开发、电网建设等主业工作,董事会决定授权经营班子在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处理公司解债工作的后续事项,包括商务谈判、追偿、相关诉讼等工作。 经与会董事表决,以 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