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3日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8日以书面送达及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位,实际收到董事表决9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与搜候(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弘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复兴天地中心项目的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搜候(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弘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复兴天地中心项目的框架协议》,同意将与上海弘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股东上海盛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上海弘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8.4761%股权转让的框架协议》中有关受让上海弘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8.4761%股权的权利转让给搜候(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提出本次股东大会增加《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与搜候(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弘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复兴天地中心项目的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