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购买股权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购买股权尚处于意向阶段,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购买股权需在审计评估后,根据实际情况签订正式协议,确定具体交易价格等事项。 3、本次购买股权尚需按照公司决策程序提交公司相关决策机构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2010 年9月13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丽家族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丽商投")与上海新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书》,华丽商投拟购买上海新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华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股权。 目标公司系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住所为广州市越秀区三育路44号东山招待所1121房,法定代表人为彭弘。目标公司由上海新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持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肆仟万元。目标公司除持有长城伟业期货有限公司40%股权(投资成本为24,000万元)外没有其它资产,目标公司也没有任何负债、更没有帐外的或有负债,亦无人员安排等问题。。 截至2010年7月31日,经审计的长城伟业期货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总资产为547,120.8万元,负债为482,605.4万元,净资产为64,515.4万元,净利润为3130.6万元。长城伟业期货有限公司企业价值预估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相应的,目标公司企业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待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后,双方根据评估价值协商确定最终成交价格。 本次购买股权事项须在目标公司经审计评估后签订正式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并经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权力机构批准后实施。 本次购买股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上海新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正式注册日期为1994年4月7日,营业执照号码为3102292071363,其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北青公路6878号102室,法定代表人为陈纪兴 。公司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自建联建参建,销售建材、木材、金属材料,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经纪。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华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三育路44号东山招待所1121房 3、法定代表人:彭弘 4、注册资本:24,000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投资国家政策允许投资的项目;销售工业生产资料(不含小汽车、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百货,日用杂货,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建筑材料,仪器仪表,工艺美术品。 7、主要资产:广东华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除持有长城伟业期货有限公司40%股权(投资成本为24,000万元)外没有其它资产,广东华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也没有任何负债、更没有帐外的或有负债。 四、意向书基本情况 1、股权转让 甲方有意向乙方转让其目标公司100%的股权,乙方有意受让甲方转让的目标公司100%的股权。 2、股权转让价格 长城伟业期货有限公司企业价值预估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相应的,目标公司企业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待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后,双方根据评估价值协商确定最终成交价格。 3、 尽职调查、诚意金支付及违约责任 (1)、本意向书签署后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诚意金人民币200万元(贰佰万元)。 (2)、乙方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调查结果与甲方承诺无重大差异,则双方在尽职调查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在乙方进行尽职调查期间,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签署有关该等股权相关的任何协议。 (3)、如在双方约定时间内,根据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而确定的目标股权的成交价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的前提下,乙方未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的诚意金人民币200万元(贰佰万元)。如甲方未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则除退还乙方支付的诚意金人民币200万元(贰佰万元)外,另外支付给乙方补偿金人民币200万元(贰佰万元)。 五、生效条件 本意向书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本意向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他 本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股权转让意向书》。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