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2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一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独立董事李明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张传明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时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蚌埠龙子湖水资源治理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同意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蚌埠龙子湖水资源治理开发有限公司增资8200万元,其中本公司增资3200万元,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安徽水利龙子湖开发项目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期限为1年)并以信托资金5000万元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出资总额为5200万元,占50.98%的股权,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总额为5000万元,占49.01%的股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蚌埠龙子湖水资源治理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与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权受让合同,在信托计划期限届满时(信托计划期限为1年)收购其由于以信托资金增资蚌埠龙子湖水资源治理开发有限公司形成的5000万股权,股权受让价款为5500万元。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