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事宜的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通过向佛山市恒力泰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泰公司”)全部股东发行股份与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吸收合并恒力泰公司,本公司为拟吸收合并方和吸收合并完成后的存续方,恒力泰公司为被吸收合并方。吸收合并完成后,恒力泰公司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并入本公司,恒力泰公司将注销法人资格。 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公司债权人可于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未接到通知的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天内,提供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和身份证明,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以下称“申报债权”)。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的,视为同意由本公司继续按原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相应债务。对于根据本公告进行有效申报的债权人,本公司将在本次吸收合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核准后,对相关债务根据债权人的要求进行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 债权人可直接派人到本公司申报债权,也可以邮寄、传真方式申报债权。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广隆工业园环镇西路1号 邮政编码: 528313 电话:0757-23833869 传真:0757-23833869 联系人:冯欣 以邮寄、传真方式申报债权的,请在邮件封面、传真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